|
 |
| |
参加资格证培训对象及参加资格证培训手续 |
|
欢迎各位学员来到新疆煤炭工业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学习。
安全技术培训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煤炭法》等有关规定,依法培训,考核取证。
为确保培训的严肃性、规范性,提高培训质量,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请各位学员先来了解新疆煤炭工业安全技术培训中心的培训管理和要求。
1、请您提前准备好相关手续到培训中心教务科办理注册报到,我们将用壹天时间欢迎您的到来。
一、报到程序
培训报到按照报到流程表进行。
资格审察(教务科)--安排宿舍(收费处)--交费(收费处)--领书(教务科)--注册(教务科)--安排上课(教务科)
二、培训
(一)安全资格培训:
1. 高中以上学历证书原件或(复印件);
2.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近期同底片一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
4. 加盖单位行政公章证明一份。
5. 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营业执照复印机、当地政府确定业主的函等。
(二)矿井长资格培训:
1. 所在县、地州煤炭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矿(井)长培(复)训推荐表》原件;
2. 有效《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一份(正本、副本均可);《安全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3. 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近期同底片一寸正面免冠照片4张;
4. 前次培训的《矿长资格证书》原件;初次担任矿井长职务或更换任职煤矿的矿井长,须提交任职为煤炭企业经营管理者的有效凭证、前任矿井长《矿长资格证书》原件。
三、再培训
(一)安全资格再培训
1. 前次培训的安全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近期同底片一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
4. 加盖单位行政公章证明一份。
(二)矿井长资格再培训
1. 所在县、地州两级煤炭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矿(井)长培(复)训推荐表》原件;
2. 有效《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一份(正本、副本均可);《安全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3. 身份证原件;近期同底片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
4. 前次培训的《矿井长资格证书》原件;
5. 由县级或县级以上煤炭管理部门出具的矿井保留证明。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