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07年11月安全培训时间调整的通知

 

各地、州、县(市)煤炭管理部门、各煤矿:
  根据新煤安人发[2007]26号《关于下达2007年全区有关煤矿安全培训计划的通知》,现将新疆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2007年11月培训计划调整通知如下:
  一. 安全培训(取证)班
  1. 安全资格证培训 培训时间16天:11月 5日——11月26日
  2. 教师资格证再培训 培训时间8天:11月6日——11月15日
  3. 安全监测工资格证培训 培训时间10天:11月12日——11月23日
  以上培训时间含报到、复习、考试考核时间,双休日正常休息。
  4. 煤矿安全资格每年再培训 (报到时限:第一天上午半天,下午三点半准时上课。)

第十七期

11月 5日——11月 9日

第十九期

11月19日——11月23日

第十八期

11月12日——11月16日

第二十期

11月26日——11月30日

  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有的安全资格必须参加每年再培训。依据:2007年6月10起施行的新煤安人发[2007]57号《关于印发<新疆煤矿安全培训管理办法>(2007年修订)的通知》。
   请参加安全资格每年再培训的人员务必提前按通知要求回执。(班额限定50人)
  二.
短期培训(研讨)班
  小煤矿采煤方法专题培训班
  第六期 11月 5日——11月 9日(5日全天报到)
  第七期 11月 19日——11月23日(19日全天报到)
  第八期 11月 26日——11月30日(26日全天报到)
  新煤人发【2007】317号《关于举办小煤矿采煤方法专题培训班的通知》,结合我区煤矿企业实际,针对全区地方乡镇煤矿采用悬移顶梁炮采放顶煤采煤方法和单体支柱炮采采煤方法矿井、技改或即将使用以上采煤方法矿井的技术负责人和采煤工作面工人开设。请参加培训的人员务必提前按通知要求回执(班额限定30人以内)
  请各地、州、县(市)煤炭管理部门、各煤矿相关人员及时通知或转告相关煤炭企业,提醒煤矿安全生产相关人员按计划参加培训。

                    新疆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
                     二OO七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