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州、市煤炭工业管理部门,局属各单位,南、北疆监察分局:
“五五”普法工作现已全面展开,为推动煤炭行业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全面提高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营造法制环境,现将《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局自治区煤炭工业管理局2007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贯彻执行。
附件: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局自治区煤炭工业管理局2007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
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局 自治区煤炭工业管理局
2007年法制宣传工作要点
2007年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七届二次全委会议精神,以普(法)治(理)结合、法治进机关、进企业、进单位为手段,以培育“安全发展”科学理念为主线,以提高干部群众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营造法治环境、完成“落实年”“攻坚年”的各项任务为目标,深入学习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原则,严格依法行政,全面完成安全监察和行业管理的各项任务,努力实现煤炭工业清洁发展、节约发展和安全发展的总体目标。
一、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为完成“落实年”“攻坚年”的各项任务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着力提高全体职工的宪法意识。要大力开展学习宣传宪法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活动,进一步增强全体职工的宪法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制观念。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要带头学习宪法,自觉遵守宪法,忠实执行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树立国家尊重和保护人权的观念。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着力提高依法保障自治区煤炭工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和水平。要围绕保障和促进自治区煤炭工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围绕完成“落实年”和“攻坚年”的各项任务,学习宣传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与整顿关闭和煤矿瓦斯治理相关的政策法规。为加快解决煤矿安全生产“第一杀手”和行业安全“重灾区”的问题营造法治氛围,推动和实现全区煤矿安全生产的稳定好转。
要及时学习宣传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全国人大常委会2006年6月通过了《刑法》修正案(六),将安全生产事故责任罪的刑期由七年以下修改为五年以上,增设了不报、谎报事故罪。此外,《安全生产法》以及《矿山安全法》、《煤炭法》等法律中的部分内容,现正在进行修改。中纪委、监察部会同安监总局,已经制定发布了《安全生产领域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党纪处分的暂行规定也即将发布。2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危害矿山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此,要及时开展学习宣传活动,特别要加强对《解释》中涉及的重点相关人员的宣传,发挥其导向和教育警示作用。
二、加强各级领导班子法制化建设,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坚持学习法律法规,注重法律法治观念的树立和培养。通过学法用法和践行法治,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尤其要注重加强各级领导班子法制化建设,将领导干部个人的学法用法,上升为对领导班子的整体要求,将一般性的学习、应用法律知识,上升为运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法治实践,贯彻到议事、决策、管理、自律和领导工作的每个环节、每项具体工作中去,努力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国家新近颁布的一系列关于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管理的政策法规,结合履行职责所需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实践,认真探索和研究加强领导班子法制化建设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并积极付诸实践。坚决防止发生因领导决策失误、渎职、违法行政、监管不力而导致恶劣的徇私枉法事件、重大违法犯罪案件、严重侵犯群众利益、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和经济损失等影响社会稳定与和谐的问题。
三、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和公正执法、依法行政水平,建设法制机关
要以依法履行职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依法整顿煤矿安全生产秩序、依法保障煤炭企业和煤矿职工合法权益为主要内容,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的法制宣传教育。要结合实际在公务员中深入开展“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的法制教育活动。在学习宣传实体法的同时,要进一步开展学习《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的活动,以增强执法人员的责任心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要把行政执法等法治实践活动,作为普及法律知识、增强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相对人法律知识和法治观念的过程,推动两者的紧密结合与相互促进。在学习法律法规时,既要重视理解法律的威慑性、惩罚性,同时也要重视领会法律的教育性、保护性,充分认识法律法规的保护、组织、教育和调整的功能,切实为维护各类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提供保障。要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贯穿到法制教育和法制实践中,既发挥好法律对公务员行为的强制规范作用,又发挥好道德对公务员思想和行为的教育引导功能。要以提高执法队伍的素质为核心,深入开展公平正义、执法为民、服务大局的宣传教育,努力建设法治机关,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四、加强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
煤矿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工是基层法制宣传工作的重点对象。对参加各级培训的煤矿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工要加大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增加法制培训课时,各培训站点要配备专职的人员讲授法制课程,结业考核内容要有法制授课成分。要发挥行政执法的法制宣传教育作用,利用在监察执法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促进煤矿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增强安全生产的主体意识;教育煤矿并下作业人员遵章守纪,珍爱生命,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和自保互保意识,推进文明生产、安全生产的企业文化建设。
五、加强督促和表彰工作,激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积极性
要加强对基层法制宣传工作的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帮助基层单位提高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对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做得好的、依法治理工作取得成效的、创新法制宣传方式方法并取得良好效果的单位以及在学法用法方面成续突出的个人有计划的分类进行评优表彰。
六、开展调查研究,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宣教实效
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注意倾听群众的呼声,了解广大职工对法律知识的需求,根据群众的需求,制定切实可行的计划措施,坚持抓住主要问题,集中解决突出问题和关键任务,切实解决群众的疑难问题,推动煤炭行业依法治理工作的健康发展。要结合煤矿从业人员的实际,加强对新形势下的法制宣传教育特点和规律的研究,进一步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质量和成效。
要注重创造性地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改进工作方法,创新宣传教育的形式,追求内容与形式的完美统一,使法制宣传教育真正收到实效。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周密安排部署全面落实2007年普法宣传教育计划,完成普法工作的各项任务。防止只学不用,重学习教育、轻法治实践以及简单应付、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等问题的发生。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切实将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要及时发现典型,精心培育典型,适时总结推广,通过以点带面,互相促进,推动我局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取得新的进步。
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局
自治区煤炭工业管理局
二OO七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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