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州、市)煤炭管理部门:
为落实各级煤炭管理部门工作职责,提高煤炭管理部门人员行政执法能力,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监管和行业管理工作,我局研究决定举办各级煤炭管理部门人员培训班。第一期培训班已于2006年5月30日至6月5日举办,现决定举办第二、三期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地(州、市)、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的领导及工作人员。考虑到乌洽会前各级煤炭管理部门领导工作较忙,第二期培训班培训对象以工作人员为主,第三期培训班培训对象以煤炭管理部门领导为主。名额分配详见附表1、附表2。
二、培训内容
1、煤炭行业管理有关工作(包括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煤炭资源回采率监管、瓦斯等级鉴定、基建矿井管理等工作);
2、煤矿安全监管工作主要内容、方法及程序;
3、煤矿瓦斯管理、通风管理;
4、有关法律法规的使用,执法程序及要求,职业安全与健康等;
5、组织参观煤矿企业、交流讨论。
三、各期培训班时间、地点
第二期培训时间:8月25日至8月30日,8月24日报到;
第三期培训时间:9月9日至9月14日,9月8日报到。
培训地点:自治区煤炭工业安全技术培训中心
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昌南路14号
报到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991-4516514
后期培训班时间另行通知。
四、其他有关事项
1、请各地(州、市)煤炭管理部门认真组织,尽快通知到所辖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并于8月22日前将辖区内参加第二、三期培训班人员名单汇总(按附表3填写)后报自治区煤炭工业安全技术培训中心,联系人:教务科王老师,电话(传真):0991-4516514。
自治区煤炭工业管理局人事培训处,联系人:李昌辉,电话:0991-4553046。
2、培训费用每人100元(包括资料、授课、参观等费用),培训期间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所需费用报到时由培训单位收取,开具报销凭证。
附件:1、参加第二期煤炭管理部门人员培训班名额分配表
2、参加第三期煤炭管理部门人员培训班名额分配表
3、报名回执
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煤炭工业管理局
二OO六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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