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小煤矿采煤方法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煤炭工业管理局局,各地、州、市煤炭管理部门:
  为认真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等七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强小煤矿的安全管理工作,提高煤矿生产技术水平,根据地方煤管部门和企业的要求,结合我区煤矿企业实际,决定举办小煤矿采煤方法专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区地方乡镇煤矿采用悬移顶梁炮采放顶煤采煤方法和单体支柱炮采采煤方法矿井、以及技改或即将使用以上两种采煤方法矿井的技术负责人和采煤工作面工人。
  二、培训主要内容
  1、悬移顶梁炮采放顶煤采煤方法;
  2、单体支柱炮采采煤方法;
  3、采掘作业规程的编制。
  三、培训时间、地点
  第一期:7月23日-7月27日
  第二期:7月30日-8月3日
  第三期:8月6日-8月10日
  第四期:8月13日-8月17日
  第五期:8月20日-8月24日
  第六期:8月27日-8月31日
  第七期:9月3日-9月7日
  第八期:9月24日-9月28日
  第九期:10月29日-11月2日
  第十期:11月5日-11月9日
  第十一期:11月19日-11月23日
  第十二期:11月26日-11月30日
  第十三期:12月3日-12月7日
  第十四期:12月24日-12月28日
  培训地点:自治区煤炭工业安全技术培训中心
  报到地点:自治区煤炭工业安全技术培训中心教务科。
  乌鲁木齐市南昌南路14号(武警医院对面200米处)。
  各地州市煤炭管理部门接到通知后,请根据辖区内企业实际情况确定培训人数,并于每次开班前一周将本地区参加学习人员名单回执集中传真至自治区煤炭工业安全技术培训中心教务科。
  联系人:王北辰
  联系电话:0991-7736900 4516514(传真)。
  附件:参加小煤矿采煤方法专题培训班学员回执单

 

 

                         二00七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