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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三级煤矿安全培训机构
资质认定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地州市煤炭管理部门,各三级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北疆、南疆分局,自治区有关厅局(公司):
  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号令及《新疆煤矿安全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规定,我局组成了全区三级煤矿安全培训机构评估领导小组,对全区各三级煤矿安全培训机构进行了现场检查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研究决定授予以下单位三级煤矿安全培训机构资格(有限期3年):
  1、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三级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
  2、昌吉州兴煤科技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三级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
  3、乌鲁木齐市轻工集体经济联社三级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
  4、塔城地区三级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
  5、吐鲁番地区三级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
  6、阿克苏地区安全生产协会三级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
  7、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三级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
  8、米泉市三级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
  9、新疆矿山救护基地三级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
  10、神华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三级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
  11、新疆哈密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三级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
  12、新疆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三级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
  13、乌苏四棵树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三级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
  14、和田地区三级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
  15、自治区监狱管理局三级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
  二、各三级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培训范围和对象。
  1、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三级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本州直属煤矿、本州所辖县市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2、昌吉州兴煤科技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三级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除米泉市以外的本州直属煤矿、本州所辖县市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3、乌鲁木齐市轻工集体经济联社三级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本市所辖区县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4、塔城地区三级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除乌苏四棵树煤炭有限公司以外的本地区直属煤矿、本地区所辖县市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5、吐鲁番地区三级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本地区直属煤矿、本地区所辖县市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6、阿克苏地区安全生产协会三级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本地区直属煤矿、本地区所辖县市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7、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三级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 本州直属煤矿、本州所辖县市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8、米泉市三级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 本市所辖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9、新疆矿山救护基地三级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全区各类煤矿矿山救护队员的培训。
  10、神华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三级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公司本部各煤矿及金川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经批准可从事未设三级煤矿安全培训机构地州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11、新疆哈密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三级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公司本部各煤矿及其硫磺沟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经批准可从事哈密地区有关县市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12、新疆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三级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公司本部各煤矿及其硫磺沟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13、乌苏四棵树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三级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公司本部及其各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14、和田地区三级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本地区(除和田布雅煤矿外)直属煤矿、本地区所辖县市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15、自治区监狱管理局三级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自治区监狱管理局所辖和田布雅煤矿、福海监狱煤矿、昌吉监狱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三、自治区内各类煤矿矿长资格培训,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矿长、法人代表)的安全资格培训,三、四级煤矿安全培训机构教师培训仍在新疆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二级培训中心)开展。
  四、关于原国有重点煤矿在集团公司本部以外开办煤矿的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问题。哈密煤业集团在昌吉硫磺沟开办的煤矿、乌鲁木齐矿业集团金川煤矿、新疆焦煤集团硫磺沟煤矿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分别由其集团公司负责培训,并分别由我局及所在地分局负责考核。以上三个集团公司在公司本部以外开办的其他煤矿有关人员均由所在地三级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负责培训,并分别由我局及所在地分局负责考核。
  五、各培训机构在取得资质证书后,方可开展规定培训范围、培训对象的培训工作。

 

 

 

                            二〇〇五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