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州市煤炭管理部门,各三级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北疆、南疆分局,自治区有关厅局(公司):
按照国家安监局(煤矿安监局)20号令要求,我局于今年4月制定下发了《新疆煤矿安全培训机构管理办法》。按照以上规定,我局有关部门组成了全区三级煤矿安全培训机构评估领导小组,制订了评估标准,于今年上半年,对全区各三级煤矿安全培训机构进行了现场检查评估。8月12日,评估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听取评估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讨论有关问题。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我区煤矿安全培训专业机构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目前已经形成了基本覆盖全区的培训网络;各培训机构近年来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改善培训条件,加强各项管理,提高培训质量,促进了煤矿安全培训工作的发展。但与内地省区相比,我区各培训机构条件仍有较大差距,同时,各培训机构发展也不平衡。普遍存在实验设施不足,多媒体等现代化教学手段运用不够,教师持证率不足,学员文化素质低等问题。
二、全区原有的13个三级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资质延续问题。新疆工业高等专科学校三级培训中心本次不予延续,其他12个三级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均同意其延续(有限期3年)。
三、按照乌苏四棵树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及塔城地区的申请,通过现场检查评估及评估小组分析研究,同意乌苏四棵树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三级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
四、同意自治区监狱管理局按照标准组建1个三级煤矿安全培训机构,负责其三个监狱煤矿的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其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仍在二级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进行培训。
五、同意和田地区按照标准组建1个三级煤矿安全培训机构。在未建立培训机构前,仍然委派培训机构前往培训,具体工作由南疆分局负责。
附件:全区各三级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评估打分情况
二〇〇五年十月二十一日
附件:全区各三级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评估打分情况
1、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三级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91分;
2、昌吉州三级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87分;
3、乌鲁木齐市三级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87分;
4、塔城地区三级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98分;
5、吐鲁番地区三级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89分;
6、阿克苏地区三级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88分;
7、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三级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85分;
8、米泉市三级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100分;
9、新疆矿山救护基地三级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98分;
10、神华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三级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112分;
11、新疆哈密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三级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108分;
12、新疆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三级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96分;
13、乌苏四棵树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98分。
注:满分为1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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