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为期1天的全区煤矿安全培训工作座谈会将要结束了。局党组对这次会议非常重视,杜鲁坤书记代表局党组和局作了题为《严把关口,依法培训,切实提高煤矿企业人员安全素质》的专题报告;昌吉州煤炭局、新疆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等6个单位在会上介绍了经验;大家还进行了讨论交流,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正如大家讨论中所讲,这次会议有三个特点:一是开得及时,在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全国安全培训工作会议刚刚结束,国务院《紧急通知》和《特别规定》对安全培训提出更高要求的时候,召开这次会议非常必要。二是内容丰富,学习了国家局领导和我局领导的讲话,颁发了各三级煤矿安全培训机构的资质证书,还下发了几个文件。三是意义重大,总结了近年来我区煤矿安全培训工作取得的成绩,找出了存在的差距,部署了“十一五”我区煤矿安全培训工作,对做好下一步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见。这次会议虽然会期短,但主题明确,针对性强,开得很成功,收获很大。下面,就如何贯彻好这次会议精神,我讲几点意见:
一、近两年来我区培训工作开展的整体情况
对于近两年来全区煤矿安全培训的总体情况,杜鲁坤书记在报告中作了简要总结,这里几个具体问题需要进一步做些说明:
一是严格管理,做到依法培训。近年来,我们认真执行培训大纲,在培训时间上,根据国家局新的培训大纲精神及我区煤矿企业普遍要求,我们组织有关人员召开专题会议,去年对矿长资格、安全资格初次培训时间进行了调整,从以前的20多天调整到15天;今年初,又对矿长资格、安全资格再培训的内容和时间进行调整,从以前的20多天缩短到10天,降低了学员的费用,受到企业的普遍欢迎,使培训工作更符合国家局要求,贴近我区煤矿企业实际。全区各级培训机构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时间严格执行国家局培训大纲规定。在培训和考核内容上,既按照国家局规定的大纲,又结合新疆煤矿和学员的实际,认真开展教学和考核。
同时,不断加强培训机构的管理。按照国家局20号令要求,依据评估标准,逐项对照,对全区各三级培训机构进行了全面的评估检查。通过这次评估检查,对全区各三级培训机构的现状和开展培训工作的情况有了一个比较清楚的了解,对存在的这些问题,我们对各培训机构提出了整改要求,这样,对推动各三级培训机构的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是严格执行教考分离制度,确保培训质量。近年来,我们对矿长资格、安全资格考试,按照教学大纲规定命题,采取高考试卷样式,考试完毕将学员姓名、单位密封装订。结业考试实行单人单桌、闭卷方式,由局人事培训处、纪检组有关人员监考,封闭考场,严格监考。批阅试卷实行流水作业,逐题判卷,阅卷人员阅卷完毕签字备案;考试结果在局机关公告栏进行公示。未及格的学员经批准,可查阅试卷。每期学员不及格率一般在10%左右,有时达到20%以上。仅2004年有200多名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因考试不合格而补考,有60多人经1次补考仍不及格不予发证。特种作业人员有1000多人因补考不合格而未取得资格证书。有一些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考核不合格重新参加培训。许多矿长因为文化程度低,参加矿长资格培训考试过不了关,或担心过不了考试关,便主动聘请煤炭专业人才担任矿长,自己只担任法人代表。由于严把了关口,地方煤矿矿长整体素质比以前有了较大的提高。
三是培训机构的建设有了新的发展。大家这次看到了,二级培训中心这两年来有了较快的发展,在培训场地建设、培训实验设施设备建设、培训管理等软件建设上都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这次会上交流经验的神华新疆能源公司、哈密煤业集团、昌吉州、吐鲁番地区、米泉市等单位三级培训中心不断加大投入,改善培训条件,在这方面取得了很多成功的经验,希望大家相互学习,相互借鉴,不断提高。我区煤矿安全培训专业机构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目前已经形成了基本覆盖全区的培训网络;各培训机构近年来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改善培训条件,提高培训质量,促进了煤矿安全培训工作的发展。但与内地省区相比,我区各培训机构条件仍有较大差距,而且区内各培训机构发展也不平衡。各三级培训机构目前普遍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培训实验设施设备不足,培训授课形式单一,多媒体等现代化电化教学手段应用不够;对培训地域范围的煤矿企业调研不够,统计资料不全;对教师、学员及教学的各项管理还不够严格和规范;教师持证率不足,学员文化素质低等问题。
二、统一思想认识,认真抓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
一是要将贯彻会议精神和学习国家局王树鹤副局长、我局党组杜鲁坤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大家回去后,要迅速将会议情况、主要精神向单位领导班子及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汇报,要提出贯彻落实的措施。并结合本单位实际,进行传达贯彻,使单位上下都能充分认识煤矿安全培训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全面把握全国及全区煤矿安全培训工作会议关于安全培训工作的总体思路和要求,明确下一步工作的主要任务和努力方向,把思想统一到本次会议精神上来,不断开创煤矿安全培训工作新局面。
二是要将贯彻会议精神与贯彻国务院和国家总局有关要求结合起来。最近,国务院下发了《紧急通知》和《特别规定》,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举措,不仅为安全生产工作,而且为安全培训工作提供了充分的政策依据和有力的法律武器。国家总局、国家煤监局最近下发的《关于加强煤矿安全培训工作的若干意见》、《煤矿安全培训监督检查办法》都是煤矿安全培训的重要文件,对我们的工作具有实际的指导意义,大家要原原本本地认真学习,要学懂弄通,吃透精神实质,指导实际工作。
三是要将贯彻会议精神与本单位实际结合起来。要找准会议精神与本单位实际工作的结合点,按照杜鲁坤书记讲话要求,按照我局《实施意见》的规定,找出本地区、本单位存在的差距,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学习借鉴学习先进经验,制订切实可行的措施,狠抓落实。
三、明确任务,创新思路,扎扎实实抓好煤矿安全培训各项工作
第一,依法加强监管、监察。
一是要严格执法,对安全培训工作认真开展监管监察。各地州市、县煤炭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对煤矿职工教育培训的监督检查职责,要制定并认真落实对煤矿开展全员培训的监督检查相关制度,要有领导分管安全培训工作,要有具体部门、专门人员负责培训业务工作。要通过抽查和定期检查的方式对辖区内煤矿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包括四级及其以上煤矿安全培训机构开展全员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既要查阅全员培训档案资料,查看培训考核情况,还要现场询问井下作业人员相关安全知识。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认真履行对煤矿矿长、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的执法监察。对煤矿企业有关人员持证情况的执法检查,不仅仅是某个部门的工作,只要监察分局、局机关有关部门下矿检查,就要将有关人员持证情况作为检查的内容,这也是国务院《特别规定》的要求。煤矿企业三项证书如果存在人证不符,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有关人员可按规定进行暂扣。这次给两个监察分局、局机关有关部门配备了特种作业人员IC卡读卡器,监察分局要将读卡器分配到每个监察站、综合科,每次下矿监察执法都要携带上,对特种作业人员IC卡进行认真检查,并要查看是否人证相符,对存在问题的煤矿依法进行处罚。
二是严格执行教考分离制度。谁考核,谁负责,每场考试局相关部门或分局都要派工作人员到场监考,严格考场纪律。要依据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结合实际进行命题,既要有理论性,由要有实践性,考核部门要加快考试题库、尤其是特种作业人员考试题库建设的步伐,这方面北疆分局已经做了一些卓有成效的工作。各监察分局从现在开始,还要负责辖区内培训机构开展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的考核工作,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按照培训大纲和教材内容,抓紧试题库的建设。对每一场考试,都要按照标准答案,严格判卷,认真核分,及格分数线是60分,要严格执行这个标准,不能含糊。河南1个省级煤矿企业在对井下新工人的培训中,培训机构的阅卷老师在阅卷时采用“惯性思维”方式,对考试成绩58分的学员作为合格对待,使该学员获得了入井资格并引发事故而成为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在事故责任追究中,对该矿教育科长和阅卷教师进行了处分。因此,从事考核工作的国家工作人员,包括从事全员培训的工作人员,一定要按照有关制度和程序,依法开展工作,自觉做到严以律己,恪尽职守。负责考核颁证部门的工作人员,如果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者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未按规定处理或者实施处罚的,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进一步加强培训机构建设。
一是要依法培训。这次认定三级煤矿安全培训机构的单位有15个,但个别单位还需进一步进行评估检查后才能颁发资质证书,取得资质证书的单位从现在起可开展相应的培训工作,目前还未取得资质证书的单位不得开展安全培训工作。
要严格执行培训大纲,对煤矿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执行国家局煤安监人字[2003]78号文规定的培训大纲;特种作业人员执行国家局规定的相应大纲。
对于培训教材,按照国家局推荐的优秀教材,这次会上印发给大家。为了便于培训工作和考核个的衔接和全区的统一,要求各级培训机构开展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初次培训采用国家煤监局人事培训司组织编写、中国矿业大学出版社出版的《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教材》(全国煤矿安全培训统编教材(修订版),再次培训采用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组织编写、煤炭工业出版社出版的《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复训教材》;特种作业人员培训采用煤炭工业出版社出版的《瓦斯检查员》等供特种作业人员使用的《全国煤炭安全技术培训通用教材》,每个特种作业人员只需使用1本教材,价格20多元。推荐以上两类人员使用的教材,是在对各培训机构培训情况进行调研,听取培训单位意见的基础上提出的。这两类教材的特点,一是内容新,体现了新的法律法规要求,对原教材进行了删减;二是变分散为集中,经济实用。同时,为了促进培训形式的多样化、提高培训效果,还给大家印发了国家局职业安全技术培训中心与西安和利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联合开发的《煤矿安全生产技术培训多媒体教学管理系统》相关软件,各三级培训机构要争取至少配备6个特种作业人员的专用软件。同时,要依法收费,培训费用的收取要取得物价部门的核准。要严格执行规定的培训时间。
二是要加强管理,确保质量。要选好、用好教师;要管好、教好学生;既要按照大纲开展教学,又要结合我区煤矿和培训对象实际,要有针对性,讲求效果,以提高培训对象的安全素质为目的,不能图形式,走过场。这次按照国家规定,将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培训工作交给各三级培训机构开展,对于大部分三级机构来说,这是一项新的工作,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严格按有关规定开展培训,确保培训质量。监察分局要做好工作的衔接,严格考核,严格把关。对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工作,这次会议进行了强调,培训机构一定要对所培训人员认真进行实际操作的考核,将理论考核与实际操作考核结合起来,真正达到提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素质的目的。局培训主管部门将对三级培训机构开展的安全资格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情况及分局考核情况进行抽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提出限期整改通知。
三是要不断加大投入,改善培训条件。培训机构收取的培训费用要专款专用,应主要用在培训投入上,不能将培训机构作为创收单位,将收取的费用挪做他用。要通过不断加大教学投入,逐步改善培训条件。
四是要加强培训信息化建设和培训统计工作。要各培训机构报送开班申请、培训名单、统计数据等资料,在书面报送的同时,要报送电子版资料。要尽快建立全疆培训数据库,实现各二、三级培训机构及监察分局与局机关的联网,实现培训数据网络查询。关于各培训机构培训统计工作,我局实施《煤矿安全培训监督检查办法(试行)》意见中已经作了具体要求,请各单位按时上报有关培训统计数据。
各级培训机构要按照各自培训对象范围,对培训范围内煤矿企业逐个建立培训档案,及时掌握各个煤矿现有人员情况及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井下其他作业人员培训情况,并在每月5日前将培训统计情况上报相关部门。各培训机构开展的每期培训班,应当在10日内将培训合格者的相关资料报考核部门,及时办理资格证书。二级培训中心、新疆矿山救护基地三级培训中心将培训计划、开班申请、有关统计报表、逐矿建立的相关人员培训档案报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局人事培训处;其他各三级培训中心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计划、开班申请、统计报表、逐矿建立的相关人员培训档案报所在地监察分局,由监察分局汇总后报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局人事培训处;开展煤矿全员培训的培训机构将培训情况报所在地县市级煤炭管理部门,县市级煤炭管理部门报地州煤炭管理部门汇总后报自治区煤管局人事培训处。
五是要加快四级培训机构建设步伐,推动全员培训工作全面开展。按照我局下发的《实施意见》和杜鲁坤书记报告中要求,凡核定生产能力在9万吨以上的矿井应当尽快建立四级煤矿安全培训机构,这项工作,由各县市煤炭管理部门负责,每月28日前要逐级向上级煤炭管理部门报告建设进度。具体申报程序要求在我局《实施意见》中已经明确。按照有关规定,结合新疆实际,四级煤矿安全培训机构要保证有3名煤炭主体专业大中专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专兼职教师,四级培训机构的教师将在明年开始安排培训。
同志们,刚刚闭幕的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对“十一五”规划的《建议》,对煤炭工业的发展已经明确了方向,对煤矿安全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这次会议对下一步我区煤矿安全培训工作进行了整体部署。做好煤矿安全培训工作是党和国家赋予我们的神圣使命,希望在座的各位共同努力,与时俱进,不断开创煤矿安全培训工作的新局面,为我区煤矿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做出新的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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